关于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位考生、对接专科院校、本校自考助学办学学院: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南京财经大学自学考试主考各专业2022年12月毕业的本科生(2023年上半年未及时申请);南京财经大学自学考试主考各专业2023年6月毕业的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2.专业学位课程要求:
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三门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总分达到 210 分及以上。
英语专业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四门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总分达到 280 分及以上。
3.外语成绩要求:
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外语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外语成绩达到 70 分及以上;
(2)在校期间参加本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成绩报告单上的考试时间至自考本科毕业时间在5 年内有效);
(3)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
4.论文成绩要求: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等级。
说明:①本科段外语课程换考者不得申请学位。②如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登记表中和学位有关的课程成绩为免考的,需提供相关免考申请材料。
三、申请步骤:
1.社会自考本科毕业生,网上申请:于2023年9月1日至7日登录南京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学位申请系统,网址如下:
http://zikao.nufe.edu.cn:7002/zks/controll.do?operation=degreeApply
交验材料:请在网上申请期间查看学位申请系统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网址如下:
http://zikao.nufe.edu.cn:7002/zks/viewApprovalResult.jsp
备注:①社会自考本科毕业生可在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nufe.edu.cn)“自学考试-通知公告”中)(2023年1月13日发布)查看《南京财经大学社会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详细说明。②按教育部规定,申请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论文,抽检复查。论文由学校统一上传,请考生事先准备好原毕业论文的WORD和PDF两种格式的电子稿,届时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
2.自考“专接本”毕业生,请各对接专科院校于2023年9月7日前提交学位信息汇总表,并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请材料。(详细通知在工作群中查看)
3.自考助学本科毕业生,请本校自考助学办学学院于2023年9月7日前提交学位信息汇总表,并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请材料。(详细通知在工作群中查看)
四、注意事项:如本次学位申请工作流程有所调整,及后续学士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将在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http://jxjy.nufe.edu.cn)“自学考试-通知公告”中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