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十三五"规划》,扎实推进高水平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不断促进我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与转型,实现我校继续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2017年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针对我国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新时期继续教育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推进继续教育科学研究在基础理论、方法体系和学术观点上的持续创新。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紧紧围绕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突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教育科研的理论先导、决策咨询和实践服务等功能,为我校继续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参考。
二、课题类型及申报条件
1.继续教育研究课题属于校级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与学校其他科研课题具有同等效力、接受同样管理。本年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设专项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专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0.8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3万元。
2.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申报专项课题、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申报一般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每个课题申请人限报一项研究课题。课题申请人或课题参与人不得同时参加两项(不含两项)以上课题。
三、课题期限与结题要求
1.所有立项课题完成期限为一年(自课题立项之日起计算)。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延期申请,获准延期后最多可延长一年,否则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
2.立项课题可选择如下方式结项:
(1)研究成果在CN刊号的杂志上公开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并注明"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字样及课题立项编号;
(2)研究成果被学院以上部门采用(需提供证明);
(3)入选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
四、课题管理与经费使用
1.课题立项数量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申报人数以及课题申请书质量等因素确定;
2.课题立项由继续教育学院会同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课题管理、检查和验收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进行;
3.课题经费使用按南京财经大学校内课题经费规定的范围支出。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1.填写申报书时,应在课题类别的选项中做出明确选择;
2.课题申报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部门(单位)推荐,经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须于2017年5月8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稿两份,电子稿发送至9119911017@njue.edu.cn)送至继续教育学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5-83494706;
4.申请书可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2017年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