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学院遴选国际预科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 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 2025-06-3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拓展国际化人才培养路径,推进我校国际预科项目高质量发展,继续教育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良好资质和服务能力的项目合作单位,协助开展国际预科项目的宣传推广及留学服务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际预科项目以高校为办学主体,合作单位协助项目开展,协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宣传推广、课程开发与设计、留学申请指导、其他优势资源互补。

二、申请单位资质

申请单位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申报和个人申请),单位成立时间不晚于202111日前(以注册时间为准),实缴资金不少于100万元(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财务状况,并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违法失信记录和重大经营风险;

3.具备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战略合作伙伴高校提供国际本科或国际硕士项目的宣传推广和留学申请服务的时间不少于3年,且相关项目仍在合作当中(需提供证明);

4.针对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0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团队应包含市场推广人员、课程设计与开发人员、项目咨询与服务人员、出国留学服务人员(需提供社保等相关证明);

5.有服务项目的实力,为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

三、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4.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5.服务团队介绍;

6.项目服务方案;

7.其他能证明申请单位资质的文件(如过往业绩证明、行业相关资质证明等)。

注:(1)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资格;

2)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

3)申报材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一经收取,不予返还,请各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备份。

四、材料收取时间及要求

报名单位持单位介绍信于20256308:00起至20257417:30期间,提交材料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综合楼503室(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025-8349588315851803316),逾期不予接收。

五、评选方式

发布征集公告——>收取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公示与签约。

六、退出机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终止合作,但仍需承担存续项目的运营:

1.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准入资格的;

2.未能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及校方相关要求进行宣传推广工作;

3.未完成既定目标的;

4.在项目进程中出现重大投诉等事件,对项目造成声誉或经济上的损失的;

5.其他不符合国际预科项目合作发展要求的;

6.协议中规定的其他终止合作的情况。


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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