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综合工作部    发布日期: 2016-05-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研究课题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学院将于6月底对2015年立项课题进行统一结题,请各课题主持人按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完成规定的研究任务,并做好结题的相关准备。现将结题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

计划结题时间定于6月下旬。

二、结题程序

1.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按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和学院课题管理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结题材料。

2.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课题结题表(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发至chen_cy@163.com)、研究成果(论文、报告等)、相关部门成果采纳证书以及证明成果价值的评价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院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结题鉴定。

三、其他

1.课题研究成果须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南京财经大学,并标注继续教育学院教育研究课题资助。

2.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课题任务者,应书面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3.提交结题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题结题表》

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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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