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综合工作部    发布日期: 2021-05-29    浏览次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我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与转型,促进我校继续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2015年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教育课题立项应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要求,坚持以学习促研究、以研究推动工作的原则,围绕促进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事业发展,以实践与应用研究为重点,以战略性和前瞻性眼光着重解决当前继续教育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注重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和实践创新。

二、课题类型及申报条件

继续教育研究课题属于校级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与学校其他科研课题具有同等效力、接受同样管理。

本年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分别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3万元。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申报一般课题的应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助教(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三、课题范围

继续教育研究课题范围包括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非学历教育培训、远程教育等所有继续教育的质量监控、资源共享利用、网络在线学习、教育教学实践、培训项目开发等方面的研究,鼓励对高校继续教育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改革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四、课题评审

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立项数量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立项课题由学校科研处和继续教育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申报者在填写申报表时,应在课题类别的选项中做出明确选择。

五、研究年限与结项

1.所有立项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为一年(自课题立项之日起计算)。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延期申请,获准延期后最多可延长一年,否则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

2.本立项课题可选择如下方式结项:

(1)研究成果在CN刊号的杂志上公开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应注明“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字样及课题立项编号;

(2)研究成果在院(处)以上管理制度及规章文本中被采用,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内容(需提供有效证明);

(3)入选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

六、申报办法

1.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申报其他课题,课题参与者不得同时参与两项以上课题。

2.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

3.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7日,申请人应将《课题申请书》一份提交继续教育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9120021047@njue.edu.cn,联系电话:025-83494706)。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度继续教育课题研究参考选题

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处

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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