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征集非学历教育合作单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 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 2025-07-0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非学历教育培训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学历教育合作单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与优质合作单位携手,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打造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提升学校继续教育社会服务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多层次的培训需求。

二、合作方式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学院择优遴选优质单位合作举办非学历教育项目。双方合作开展课程设计、教学实施,各自发挥自身学科专业、师资、体制机制等资源优势开展项目,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比例分配收益。

三、合作单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申报和个人申请。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经验。

2.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财务状况,有成熟稳定的项目管理团队,并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违法失信记录和重大经营风险。

3.具备丰富的培训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培训市场开拓、宣传推广、组织管理能力。

4.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合作项目宣传推广、课程设计、教学实施等工作并接受监管。.

四、材料申报要求

1.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2.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管理团队介绍;

4.企业业绩:与高校合作的既往案例(有省内高校合作经验优先)、既往的市场开拓、项目策划成功案例汇编。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

1.202574日前。

2.材料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不接受纸质材料,电子邮箱:9220130002@nufe.edu.cn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83495664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综合楼513

六、遴选程序

1.意向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

2.学校组织遴选;

3.公示入选单位;

七、退出机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终止合作,但仍需承担存续项目的运营:

1.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准入资格的;

2.未完成既定目标的;

3.对培训项目造成负面影响的;

4.其他不符合非学历教育合作发展要求的。



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630


附件

南京财经大学非学历教育项目协作单位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介绍

(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简介和业绩介绍团队管理人员情况)











可附页

1.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2.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管理团队介绍;

4.企业业绩(与高校合作的既往案例(有省内高校合作经验优先)、既往的市场开拓、项目策划成功案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