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点单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 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 2024-11-28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2025年我校拟在省内部分地区新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校外教学点设置要求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省内公开征集具备资质条件的设点单位,欢迎申报。

一、申报条件

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中《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附件1)等文件关于校外教学点设置的要求。

二、申报材料

1.南京财经大学XX校外教学点备案表(附件2)

(说明:请按要求详实填写,签字、盖章。)

2.设置校外教学点及开设相应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报告;

(说明:请从设置教学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开设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两方面进行论证,要求紧密结合属地情况进行论证,有详实的数据支撑,尤其是稳定的生源支撑。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WORD文档)及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文档))

3.拟设点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等办学资质、以及办学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和校舍资源的安全许可证明等办学条件和办学状况的证明材料;

(说明:请将相关证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提供,不是拍照图。)

4.拟设点单位承诺书(附件3);

(承诺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提供,不是拍照图)

5.拟设校外教学点的管理方案和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说明:请根据本单位实际编制,管理方案和办学风险应急预案分别单独编制,都要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WORD文档)及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文档))

6.其他必要的材料等。

三、申报时间

20241128-2024125

四、材料报送

所有申报材料(含可编辑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设点单位名称+校外教学点申报材料;请于126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9220130002@nu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5-83495664

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11-28